作者:华淼财务 发表时间:2020-04-08 22:18 来源:西安注册公司
原体育局地块开发企业工商注册完毕
前段时间比较受人关注的海连路原体育局地块,最终由张永梅、王刚两位自然人摘牌获得(在法律上自然人完全可以作为竞拍主体)。近期两位自然人注册了“连云港汇铭置业有限公司”,西安工商注册代理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,各自占股50%,应该用该企业作为原体育局地块开发主体。
经过多种途径查询,无二人任何股东信息、高管任职信息,这就有可能会涉及到“代持股”、“隐名股东”、“显名股东”等众多法律知识。如果背后的实际股东不方便、不愿意露面持有公司股东,就会与第三人签订“代持股”协议,达成约定由第三人代表持有公司股份,这是法律所允许的、完全合法。
“代持股”现象在生活中比较常见,但是也存在众多法律风险,例如各自50%持股就容易产生“决议僵局”、“陷入困境”等问题。开办企业、注册公司需要谨慎,有需要可以随时咨询本公众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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